【台南塾的教案和活動,可以開放大家使用嗎?】

不少朋友詢問過我上面這個問題,我想統一給個回應。這段回應會有一點囉嗦,如果趕時間,可以直接拉下去,看一下整理出來的使用規範。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想先說一點台南塾整個教育計劃的初衷。

立基在台南,這個觀念保守的古都,台南塾整個計畫,希望能夠撐開一個平台,在這裡,不一樣的教育模式可以有實踐的空間。這個平台,限縮點來看,必須要把三方同時支撐起來:「照顧者(常常是媽媽或爸爸)-教育者-小孩」。這也是為什麼,台南塾除了開辦小孩的活動以外,也嘗試舉辦一些大人的活動。並且,有一件事情也是很重要的,那就是台南塾必須賺到夠多的錢,來支撐空間,以及教育者的生活。在許多許多大人小孩的幫忙下,我們目前其實過得還不差XD。要能維持基本的生活水平,才可能期待更多有理念的教育者投入。但同時,我們又不希望這個平台完全營利化。這是因為,台南塾希望撐開的,不是一個私人的教育場域,而是一個能被共享的平台,這樣才有可能為台南帶來一些改變。



由於上面這樣的想法,之前些朋友來詢問,能不能使用台南塾的教案,來帶小孩出去旅行。關於這點,一概都是沒有問題的,而且我自己非常樂意看到這件事:這代表教案真的發揮他該有的影響力。況且,說真的,我手上的案子常常做不完,很難顧及所有需要的人。但這種「開放」同時也藏著隱憂:可能有其他營利的單位或個人,使用台南塾的教案來牟利,或者進行相關的宣傳。對我來說,這帶來兩方面的擔心:1)他們使用的方式,未必是我們樂意見到的,也不曾與我們討論,但卻掛上了類似的名稱,來進行宣傳;(2)台南塾這個平台,如果要能夠維持教育者的生計,就不應該無限制的開放所有的活動內容,供營利者來取用在這些擔心中,重要的不僅僅是教案內容,還有教案、計畫、活動的名稱。這些名稱大多是我們絞盡腦汁想出來的,同時代表著這些活動「由我們(士哲或博霖)負責」。任意的取用這些名稱,看起來完全不合理,因為我們沒有道理為其他人的活動負責。

看來,這個計畫遇到了一個難題:要維持這個計畫的公共性,我們應該要把教案內容開放;然而,要使台南塾這個平台能夠持續,教育者的努力可以換來成果,並且不至於被盜用而造成混淆,那麼就應該設限。幾經考慮,我們決定試著劃出一條界線。這條界線,是可以被討論的。如果大家有更好的點子,歡迎提出來給我們。

我們決定分出四個象限:「營利非營利」、「團體-個人」,來劃定界線:

1)非營利的個人使用:沒問題,拿去用吧。但記得告訴我們一聲,我們也可以協助你了解整個設計。
2)非營利的團體使用:請先告訴我們,你們會如何使用,包括整體的規劃。並且盡可能不要使用我們的名字,因為這是你們的活動。原則上,是可以提供使用的。
3)營利的個人使用:原則上不提供使用。除非經過討論斟酌後,你能說服我們支持你的計劃。
4)營利的團體使用:原則上不提供使用。除非經過討論斟酌後,你能說服我們支持你們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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