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0~8/14] Liām台南

文字:士哲

之所以取「Liām台南」這個名字,是有原因的。

Liām」是台語的羅馬拼音,可以是「思念」的「念」,是「唸歌」的「唸」,是「捻花」的「捻」。思念,是思念台南的過往與如今;捻,是在走路的途徑上捻花惹草;唸歌,是用月琴彈唱傳統的「四句聯仔」(sì-kù-liân-á)。Liām台南就用這些核心的意象,來串連整個活動。

這樣講有些太抽象了,下面,具體點說吧。

Liām台南四天早上的活動,每天都會安排一條路線,讓孩子們徒步旅行。路程大致都不長,大約2~2.5公里左右。這一段路,除了考量安全性以外,最重要的是要有「故事」。有的故事,要靠大人去說。有的故事,可以讓小孩去找。我們希望,隨著我們安排好的教案,孩子們可以獲得不同的視野,來走進台南。關於地點的選擇,前兩天我們選擇「城內」,後兩天則選擇「城外」。所謂城內,指得是台南「府城」的範圍以內。一般,我們會把「府城」(hú-siâⁿ)當成台南的代稱,但嚴格說來,府城的範圍是在舊城牆(已於日治時期拆除)之內。城牆之外就不再是府城,而是「草地」(chháu-tē)。我們不希望台南的孩子,對台南的認識僅僅侷限於「府城」的想像,而遺忘的城外廣大的草地。所以,在編排活動時,我們保留了一半的行程,於城外行走。

這幾天,我們走得四個景點分別是府城的「西門」和「東門」,以及城外的「喜樹仔」(hí-chhiū-á)和「鹿耳門」(lo̍k-jí-mn̂g)。下面,就來仔細談談每天精彩的旅程吧。 

[8 / 5~8 / 8] ㄔ去氵聿

文字:士哲

活動設計:家蓁,士哲
參與大人:家蓁,士哲,笑臉男,博霖
參與小孩:阿甄,阿翔,阿軻,阿凱,阿翰,阿恩,阿容,阿芊

1)設計理念

每年寒暑假營隊,總會想做點不一樣的。2015年暑假,我跟家蓁決定來試試,跟孩子們談談「法律」。

家蓁是政大法律系畢業的,我自己則對法學一竅不通。對家蓁來說,這一次營隊,是把自己大學所學,累積的知識、觀念,以及疑問,轉化成與孩子們的討論。對我來說,則是隨著準備課程,和執行教案,慢慢瞭解一點,法律究竟是什麼。我們兩個的基礎不同,能跟孩子們談論的話題也比較不同。我跟孩子們一樣,是站在初學者的位置開始思考,家蓁則能從自己的學養出發,切入更深層的議題,帶領更豐富的討論。

「法律」這個主題,可以從很多層面切入。但我們從規劃活動之初,就很確定,有許多事情是我們沒有興趣,也不願意做的。譬如,我們無意在營隊裡把法條當作一種「指導」,告訴小孩一些「法律小常識」,讓小孩們知道「該怎麼做」,或「不該怎麼做」。從我們蒐集的資料來看,給孩子們的法律教材,或者活動,大多是從這個角度切入。這是個方便的角度,很容易讓幫小孩報名的大人覺得收到某種實用的「成效」。但同時,這也是個太過淺薄的角度。這個角度沒有辦法帶領小孩「討論」,而只能用知會方式,告訴小孩一些整理過的小常識。更進一步說,這個角度已經先把法律的定位「說死」了。從這個角度來看,法律就是一堆我們要去遵守的規則,不可違反,僅此而已。

我們不希望這樣,這與我們對教育的想像有關。教育,要給出多元而彈性的視野,而不是確定的答案。在這樣的視野中,才能深層討論,才能去體會其中的困難,體會事情的複雜,才能有所顛覆。對我們來說,觀點的深化與顛覆,遠比知識的知會,要重要太多。因為,最終來說,那才是孩子們可能帶走的事物。

【公告】台南塾FB社團貼文限制

由於最近在台南塾張貼的各式各樣文章越來越多了,我們覺得,大概是時候來說明一下,我們審查貼文的方式了。這個方式可能是合理的,也可能不盡合理,參與社團的各位,如果覺得有不妥或要建議的地方,歡迎給我們一些回應。

[7/13~7/16]雲林自助旅行(二):家蓁,竹筍組

◎自助旅行是什麼呢?
在自助旅行之前,我們總會花不少時間和小孩談,自助旅行是什麼?這涉及了對於「旅行」的想像,以及對於「自助」的想像,當這些想像交集而成的「自助旅行」,究竟又會是什麼樣?這邊,我想直接借用士哲所寫的雲林自旅課程紀錄第一大段來做說明,請大家參考連結。以下,我將著重在我和竹筍這組的旅行,所經歷的故事,與人。

◎兩張旅行卡片
和小孩談了自助旅行是什麼之後,在這旅行的第一天,我們猜想,新小孩不見得這麼快就能進入旅行的狀態,就連舊小孩和大人,或許也還需要點熱身,畢竟這並不是件太容易的事。因此,士哲準備了一套旅行任務卡,讓每組小孩各自抽兩張,當做這第一天的旅行,一點有趣的引子和方向。說是「任務」,也不算是那麼準確,這並不是非做不可的事,必須完成的事,究竟參不參考,是小孩可以自己來決定的,我們嘗試給出建議,也節制的騰出彈性。

我們這組抽到的兩張旅行任務卡各自是:「所有人討論一個問題,去廟裡面按照程序抽籤問神明。想辦法搞清楚,神明的回答是什麼?」、「問問看這附近有什麼特別的,好喝的東西,去喝喝看。」小孩對第一張卡片興致缺缺,對第二張卡片,倒是引出了點興致。第一天,我們就帶著這張卡片,到虎尾街上,尋找最強的飲料。

◎六個旅行夥伴
幾個大人率先分享了自己喜歡的旅行方式,和想去的地方後,我們讓小孩自己選擇想和哪些大人一起旅行,也保留了在第二天換組的機會(雖然到了第二天,沒有半個小孩想要換組XD)。竹筍喜歡搭便車,我則喜歡和陌生人說話。孩子們要審慎考慮,自己要挑選怎樣的旅伴,才比較能開心度過這幾天。經歷一番討論協調,最後加入我和竹筍的孩子們,有阿宸,阿泰,阿亘,阿慈。

旅行開始。

[7/6~7/10]雲林自助旅行(一):冠彰,家蓁組

自助旅行,於雲林。

我們落腳於虎尾天后宮二媽廟。這幾日,這座廟宇,望著我們在日頭升起時雀躍的出走,也盼著我們在夜裡平安歸返,一次次的出去,又一次次的回來,一次次的迎向未知,也一次次的反芻過往,因著旅行而生的每份意義,在每個人心底,或許也就植下了隱隱也深深的改變,也或許淺淺的只輕擦了下肩,都好。無論如何,在神明的庇護下,我們一同走過了,這不平凡的五天,儘管平凡,也是種特別。透過這篇紀錄,我期待能與你們分享,旅行中發生的故事,以及旅行中的我們。

◎自助旅行是什麼呢?
在自助旅行之前,我們總會花不少時間和小孩談,自助旅行是什麼?這涉及了對於「旅行」的想像,以及對於「自助」的想像,當這些想像交集而成的「自助旅行」,究竟又會是什麼樣?這邊,我想直接借用士哲這回所寫的雲林自旅課程紀錄第一大段來做說明,請大家參考連結。以下,我將著重在冠彰和我這組的旅行,所經歷的故事,與人。

◎兩張旅行卡片
和小孩談了自助旅行是什麼之後,在這旅行的第一天,我們猜想,新小孩不見得這麼快就能進入旅行的狀態,就連舊小孩和大人,或許也還需要點熱身,畢竟這並不是件太容易的事。因此,士哲準備了一套旅行任務卡,讓每組小孩各自抽兩張,當做這第一天的旅行,一點有趣的引子和方向。說是「任務」,也不算是那麼準確,這並不是非做不可的事,必須完成的事,究竟參不參考,是小孩可以自己來決定的,我們嘗試給出建議,也節制的騰出彈性。 

【法律營】模擬法庭:徐自強案

◎【扮演角色】
阿強-士哲
阿棋-家蓁
法官-昱澄

◎【小組討論】
辯方:士哲 
檢方:家蓁、博霖

註:本劇本內容,依照角色來編排,而非依照實際進行程序。詳細的程序,請參考【審判長】的發言。

【法律營】故事觀點:阿強,阿棋,與阿隆

阿強故事

我叫阿強,今年46歲。我是一個沒有人生的人,我的生活沒有任何夢想。這16年以來,我一直都在做同一件事,就是不停的證明自己沒有罪。

笨港的海賊王

1)海賊王之死(一)

我的爸爸就快要死了。他躺在我面前,眼睛閉著。我猜他已經沒有力氣張開眼睛了,也沒有力氣舉起他的刀子,號令好幾千人的部下。我,還有他最信任的部下一官,待在他的身邊。我最討厭一官這傢伙,他分明想趁爸爸死掉以後,把我們的船隊據為己有。怎麼偏偏爸爸這麼信任他呢?

爸爸的呼吸越來越慢,越來越慢。看他這個樣子,誰會想得到,他曾經是中國海上最狡猾,最出名的海賊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