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士哲
活動設計:家蓁,士哲
參與大人:家蓁,士哲,笑臉男,博霖
參與小孩:阿甄,阿翔,阿軻,阿凱,阿翰,阿恩,阿容,阿芊
(1)設計理念
每年寒暑假營隊,總會想做點不一樣的。2015年暑假,我跟家蓁決定來試試,跟孩子們談談「法律」。
家蓁是政大法律系畢業的,我自己則對法學一竅不通。對家蓁來說,這一次營隊,是把自己大學所學,累積的知識、觀念,以及疑問,轉化成與孩子們的討論。對我來說,則是隨著準備課程,和執行教案,慢慢瞭解一點,法律究竟是什麼。我們兩個的基礎不同,能跟孩子們談論的話題也比較不同。我跟孩子們一樣,是站在初學者的位置開始思考,家蓁則能從自己的學養出發,切入更深層的議題,帶領更豐富的討論。
「法律」這個主題,可以從很多層面切入。但我們從規劃活動之初,就很確定,有許多事情是我們沒有興趣,也不願意做的。譬如,我們無意在營隊裡把法條當作一種「指導」,告訴小孩一些「法律小常識」,讓小孩們知道「該怎麼做」,或「不該怎麼做」。從我們蒐集的資料來看,給孩子們的法律教材,或者活動,大多是從這個角度切入。這是個方便的角度,很容易讓幫小孩報名的大人覺得收到某種實用的「成效」。但同時,這也是個太過淺薄的角度。這個角度沒有辦法帶領小孩「討論」,而只能用知會方式,告訴小孩一些整理過的小常識。更進一步說,這個角度已經先把法律的定位「說死」了。從這個角度來看,法律就是一堆我們要去遵守的規則,不可違反,僅此而已。
我們不希望這樣,這與我們對教育的想像有關。教育,要給出多元而彈性的視野,而不是確定的答案。在這樣的視野中,才能深層討論,才能去體會其中的困難,體會事情的複雜,才能有所顛覆。對我們來說,觀點的深化與顛覆,遠比知識的知會,要重要太多。因為,最終來說,那才是孩子們可能帶走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