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台南塾的收費

文:士哲

說到錢,就傷感情。在教育這個強調感情,強調人與人之間真誠互動的場域裡面,卻又免不了得要談到錢。下面我想要來談談錢的問題,談談我認為怎樣可以讓錢盡量不要傷到感情,以及更重要的,教育場域裡的合作關係。

在台南塾,「合作」兩個字不斷被強調。關於合作式教育的理念,我曾在「台南塾是什麼」,以及「『教育商品化』與『合作式教育』」這兩篇文章裡面闡述過。下面讓我再囉唆個兩句,簡單說明一下合作式教育的理念。


合作式教育強調的是「教育者小孩家長」三方的合作,是三方對等的合作,才讓教育場域完成。一些剛接觸台南塾的朋友們可能會疑惑:教育不是本來就這樣嗎?為什麼還要特別強調這種事?但其實在教育場域裡面,會遇到很多狀況,來阻撓合作關係。簡單羅列出來,常見的阻礙原因起碼就有這些:(1)教育機構的「營利」目標;(2)對教育者的「專家」想像;(3)大人放不下的「身份」架子;(4)課程與金錢的「對價」關係。

營利目標的問題,在前述談教育商品化的文章裡面討論過。如果教育團體以營利為優先考量,那麼往往就會受限於營利的目標,而忽略了合作關係裡的真誠,使得合作的三方都蒙受其害。對教育者的專家想像,則是把教育者當成是「教育專家」,把小孩的在教育上問題全盤放到教育者身上,認為教育者有能力,也有義務幫忙「解決問題」。但這樣就忽略了,關於學習,最有力量的,其實還是家長和小孩自己。教育者能做的不是取代家長或小孩的角色,而只能陪伴他的合作夥伴們走一段路,期待家長與小孩慢慢更瞭解自己,發現自己的力量。大人的身份,說的就是教育者跟家長自己放不下的架子了。往往我們都以「成人」自居,對小孩提出指示跟指導,反而忘記去看見小孩自己的模樣,和他一起學會欣賞,尊重自己,學會自己做出決定和負責。

台南塾一直嘗試把這些框架拆卸,或至少不要讓它們影響合作關係太多。前三者,我們已經做過一些努力。關於課程與金錢的對價關係,我們現在開始想讓它有些改變。

我們不覺得教育是在販賣知識,甚至不覺得教育是在販賣課程,但是對價關係往往會附帶這些想像。這裡說的對價關係是說,家長方付了一個額度的金錢,因此教育者就應該付出一個份量的課程,而孩子增加一部分的知識,或者完成某些「成果」。但這其實不符合教育場域裡的實況,不符合人與人之間合作的常情,也不符合孩子自己的學習腳步。孩子的學習很難像這樣按照份量去堆疊,而更常是迂迴的,在一個階段打轉許久,然後又突然前進。可能有時還反過來倒退。這樣進進退退的迂迴過程,更是小孩學習的常態。對台南塾的教育工作者來說,教育不像是「傳授知識」,而更像是陪伴的過程。在陪伴的時光中,與孩子一起讓教育發生,隨著孩子求知的腳步,緩緩前進。這種對教育的想像,很難用金錢的對價關係來加以衡量。

以往,我們依照通常的方式,用時間來計算學費。平日課是用一小時兩百元的學費來計算,假日課程則各有各的收費。這樣的計算方式很方便,但也落入了對價關係的窠臼。這種算法看似理性清晰,但事實上是不合情理的。學習如何用「時間」與「金錢」來衡量呢?為了一堂課,孩子、家長、教育者,在課堂時間之外下的苦工,哪裡能夠計算進去呢?

我們想改變這件事。我們想到的方法是,將常態課的學費,改為「學堂支持費」。分為「月繳」(通識課與遊戲課)和「學期繳」(Liām台南)。收費的額度,請見「課程與活動」。

學堂支持費並不是用來「購買課程」,而是用來「支持教育平台(台南塾)的運作」。有了金錢的支持,台南塾這個合作式教育的平台,才有辦法好好運作。我們希望幫孩子報名課程的大人們瞭解這點。繳交這筆費用,是用來加入一個平台,並協助它在台南紮根台南塾的花費,由教育者與家長共同承擔,以維持「教育者小孩家長」的合作關係。

詳細來說,各位繳交的費用,會用在以下四個方面:

1)課程本身的花費
2)教育者的生活所需
3)台南塾空間的各種花費(房租、硬體與教具等等)
4)台南塾的其他活動支出(各種講座、讀書會、及其他活動)


下面,我想談談關於「退費」的問題。

由於各種原因(生病,家族旅行等等),孩子有時會有請假的需要。不只孩子可能會臨時需要請假,有時候,教育者也會有需要休假的時候(身體或心理的狀況,當然這種狀況不至於太多),或者因為天候等因素而暫停活動。但從這學期開始,這些狀況我們將不會退費。這是因為,這筆費用是來支持台南塾的運作(同時是教育者的生活)。雖然孩子沒有到課堂來上課,但是台南塾運作的各種支出還是會照舊。

希望各位可以理解我們的想法。也歡迎再跟我們討論,提出問題或質疑。


希望在台南塾的大家,能穩穩的,在這個城市共同走過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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