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霸凌】

今年的兩梯自助旅行,都很特別。第一梯,是我第一次帶外國小孩。第二梯,是我第一次遇到在自助旅行營隊裡,發生霸凌事件。

台南塾成立以來,總共發生兩次較為嚴重的霸凌事件。我對這方面經驗甚少,處理的方針也一直拿捏不定。另外,對我來說較為困難的,是處理霸凌事件總會讓我投射很多情緒。我也曾扮演過霸凌 / 被霸凌者,兩種經驗,都帶給我許多在處理霸凌事件時的困難。

雖然我對霸凌的瞭解仍然很淺,但下面還是想試著就我自己的經驗,進行一些初步的分析。

1)「霸凌者」和「慣用暴力者」,兩者不一定直接相關。


在我的經驗裡,並不常出現慣用暴力者,成為霸凌者的狀況。我所稱的慣用暴力者,指的是,這類的孩子在人際衝突中,幾乎只習慣使用暴力的手段,來試圖消解衝突。這類的孩子,時常在人際關係上遇到困難,甚至在團體中處於權力弱勢(除非,他一方面是慣用暴力者,又另一方面使用其他能力,使得暴力使用能夠在團體中被轉換為權力籌碼)。這樣的慣用暴力者,不但難以成為霸凌者,還有比較高的機會,成為被霸凌者。

一般常識中,時常把霸凌與使用暴力劃上等號,這是不夠精確的觀念。更糟的是,這容易使得隱性弱勢的慣用暴力者更加弱勢,並增加他們被霸凌的可能性。

2)在一般的狀況下,霸凌者並不一定有直接的惡意。更合適的概念,或許是鄂蘭所說的「邪惡的平庸性」(The Banality of Evil)的一種類型。

我覺得霸凌狀況有兩種基本的類型。第一種,是由存在一個(或數個)明確帶有惡意的領導者,所領導的團體,來進行霸凌;第二種,則進行霸凌的團體(可能有領導者,也可能沒有),並不抱有明確的惡意。

抱有明確惡意,指的是,領導者不僅僅在霸凌過程中,因他人的痛苦而得到快感,並且,他主動的規畫各種使當事人更加痛苦的情境,設法操縱團體去執行。這類的領導者,雖然他們能夠透過霸凌行動,來增強在團體中的權力,但對他們來說,光是使得他人痛苦本身,就能夠帶來樂趣與快感。即便在無法增進團體權力的狀況下,他們也會極盡所能使得被霸凌者陷入最痛苦的狀況。這類的霸凌,在我的經驗裡,較為少見。

比較常見的狀況是,某種引發霸凌的因子被觸發了(在(4)中再敘述),而因為團動力的因素,以及霸凌因子的持續作用,構成了一種霸凌的「局」。霸凌者身在局中,無法抗拒的演出霸凌劇碼。起初,霸凌者確實對被霸凌者有某種憤怒的情緒,但到了後來,霸凌與這種情緒的關係不大。我認為這是邪惡的平庸性的一種類型。但與鄂蘭所描述的不同。鄂蘭所描述的平庸性在於,一種對邪惡指令無反思的狀態。然而,在常見的霸凌狀態中,未必存在一個邪惡的發號施令者(除非在前一種比較少見的狀況中)。霸凌者同樣處於一種無反思的狀態裡,然而,他所服從的指令不出於上級,而出於當下這一霸凌的局。

構成這種局的因素錯綜複雜。一方面,跟團體動力有關。在我遇到的所有霸凌狀況中,霸凌都有助於提升霸凌者在團體中的權力地位。甚至,原本的弱勢者,能夠透過霸凌,扭轉自己弱勢的狀態。霸凌強大的吸引力,部分就來自於此。霸凌的行為,無論是語言或肢體,都能夠順利的轉換成團體中的權力籌碼。我認為,這是判斷霸凌成形的一個好指標。一次吵架或打架的成敗,未必重要,重要的是,此一行為在團體動力系統中的轉換。霸凌就是團體籌碼單方面的不斷累加,以至於處於團體中的被霸凌者,其身心都面臨宰制的狀態,喪失自由而面對大量的痛苦。

另外,霸凌也與被霸凌者釋出的訊息有關,這些訊息往往一方面告訴被霸凌者,霸凌他不會有不好的後果,另一方面,又給予霸凌者發動霸凌的藉口(有時與情緒/憤怒有關,但未必)。最後,也與人類天生的控制需求有關,控制被霸凌者的慾望,使得霸凌者無法自拔。

這些分析得出來的重要結論,跟鄂蘭的結論很相近。在霸凌的狀況中,邪惡一樣無根四處蔓延。霸凌者的品行或學歷等等,在這件事情裡無關緊要,一個在品行上足以被評價為善人的孩子,成為霸凌者的機會,未必就比較低。

如果我的推論是正確的,那麼,僅僅形塑善良的品行,就未必是面對霸凌的有效辦法。但增加自我覺察(對於自己身處的環境,和自己所做的行為),以及反思的能力(對事件的評價判斷),或許有機會使霸凌者重獲思考力。

這段分析是從全觀的角度來進行論述,但不排除對參與霸凌者心理狀態的剖析。並且,我認為心理狀態的剖析,對解決霸凌問題必然是有幫助的。

3)霸凌和仇恨與憤怒不一定直接相關

霸凌常常始於仇恨與憤怒,然而,霸凌的持續,不一定與仇恨和憤怒有關。如同我之前訪問進行霸凌的孩子所說:「解決問題(設法減少被霸凌者的某些行為),和欺負人,大概佔4:6(另一個孩子說5:5)。」實際的狀況,比例時常更加懸殊。

更重要的因素,我認為是前段所述的,團體動力,被霸凌者的狀態,以及控制他人的慾望。也就是說,處理霸凌事件,不能僅限於同理和撫平霸凌者的情緒狀態,必須要有更多的介入調整。另外,情緒也是霸凌論述中常見的錯誤歸因。如前所述,霸凌者進行霸凌不是因為「喜歡使用暴力」。在這裡我們應該說,霸凌者進行霸凌,也不是因為「愛生氣」。

(這段論述並不是說同理霸凌者的情緒不重要,反而,我認為同理情緒是建立關係和開啟談話的必要條件。只是,不能僅限於此。)

4)被霸凌者具有能夠使得霸凌持續的特質

這種特質我目前難以系統化論述。而且,其複雜的程度……我很希望有人可以告訴我有什麼現成的理論可以看看。

但在我的經驗中,每一個霸凌者,都做出某些行為,使得霸凌的行為得以不斷持續。或許這種說法令人反感,因為這說法有點類似,把女性被強暴的原因歸因於衣著暴露,或者去夜店。我堅定的認為霸凌是道德上錯誤的,並且,被霸凌者的任何作為,都無法改變這一道德評價。然而,要論述霸凌的起因與持續,就不應該避開被霸凌者的特質,雖然這不是他的錯。

我目前看過的被霸凌者,大致有三類。(A)衰弱的語言挑釁者,(B)語言貧弱的暴力使用者,(C)有特殊氣質者。這三者都各自給出了使得霸凌持續的因素。衰弱的挑釁者,不斷給出挑釁的語言,鼓舞其他人對他進行霸凌,但又沒有足夠的武力進行反制。語言貧弱的暴力者,慣於使用暴力,而由於權力者(老師或其他大人)貶低暴力的價值,而且他缺乏暴力以外的武器,使得他的暴力行動難以轉換為權力籌碼,反而變成進行霸凌的藉口。有特殊氣質者,如果他缺乏獲取權力籌碼的手段,那麼這些特殊氣質(娘娘腔,大舌頭,體臭,精神疾病標籤,口吃等等),就很有可能變成霸凌的藉口。

我目前的了解僅能這樣簡單的列舉,還難以深入的個別分析。但我認為,被霸凌者的個人改變,對於處理霸凌問題非常重要。對於AB,心理狀態和身處環境的分析相當重要,這可以幫助我們瞭解這種特質的成因,並調整面對霸凌的策略(開發格鬥技能,或者改變使用暴力的方式等等)。而C的話,則要盡可能找到能獲取權力籌碼的策略,以保全其特質。


由於經驗和理論的缺乏,我目前的觀點相當粗糙,仍然雜亂而未系統化。提供大家作一點參考。也很歡迎大家分享看法,以及經驗。

1 則留言:

  1. 某些層面來看,也許釐清原因或是釐清被霸凌者具有什麼之所以會被霸凌的特質不是最重要的。有一十分非主流的精神科醫生,米爾頓‧艾瑞克森(Milton Erickson),接過無數被大多精神科醫師認為難治而丟給他的案子,他治療每個病人的手法都不同,非常的客製化,他說過,每個人都不同。他的東西很難被理論化,事實上,他本人不認同有一套適用所有人的心理理論或治療模式,僅僅透過觀察每一個病人並且試圖設計出能影響病人好轉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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