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營】故事觀點:阿強,阿棋,與阿隆

阿強故事

我叫阿強,今年46歲。我是一個沒有人生的人,我的生活沒有任何夢想。這16年以來,我一直都在做同一件事,就是不停的證明自己沒有罪。


你們一定覺得很奇怪吧,為什麼有人要證明自己沒有罪?沒做不就是沒做?你們不知道這件事情有多難。假如現在台南火車站前面有一個小孩被殺死了,你要怎麼證明不是你做的?你說你不在那裡,有人看到嗎?有人拍照嗎?找不到證據,要怎麼證明不是你? 我就是因為這樣,被關了16年,整整16年。被關進去的時候,我才20多歲,現在都四十好幾了。給你猜猜看,有多少個法官審過我?我告訴你,一共有70多個法官審過我,把我判了7次死刑,2次無期徒刑。你不知道,一個人可以被判那麼多次死刑吧。有4年的時間,每天晚上我都可能被槍斃。你知道那是什麼感覺嗎?其實我不害怕,我被判死刑的時候,反而是一種很放鬆的感覺。結束了,終於可以結束了,可以結束每天被關著,在法院裡被一直審問,一直審問的生活,可以結束被警察虐待的生活了。

檢察官說,我殺了人,但其實我沒有。殺人的那兩個人,我認識,一個叫阿棋,一個叫阿隆。阿棋是我的表弟,阿隆算是我的朋友吧。他們兩個傢伙告訴檢察官,我是他們的同夥,但是我明明沒有,他們不是不知道,為什麼要誣賴我呢?為什麼?

我知道阿棋欠了人家不少錢,大概有一兩千萬吧。他就是愛賭博,才會欠那麼多錢。阿隆也是,他開的店倒了,欠了一大筆錢,所以他們才跑去綁架阿樹,打電話勒索阿樹的爸爸,要他們交出1500萬,才把兒子還給他們。唉,阿樹的爸媽不知道,早在接電話的時候,阿樹就已經被他們兩個殺死了。他們跑到山上,用刀子把阿樹刺死,然後挖一個大洞,把他埋在裡面。阿棋竟然說,是我跟他們一起綁架阿樹,是我把阿樹埋進大洞裡面。胡說,都是胡說!我不是亂講,我有證據!

我跟你們講,你們聽好了。這件事情,發生在1995年的91號。那天早上,阿棋跟阿隆他們早上大概8:40左右綁架了阿樹,把他押到車子上,把他載到汐止的山上。阿樹的家在大直,從那裡到汐止的山上,起碼也要三四十分鐘,不信你們可以自己用電腦查看看。到了山上,起碼都早上快十點了。可是我當天根本不在那裡啊。那天早上,我八點,我就起床顧我們家的檳榔攤。後來,我媽要我去郵局幫他領錢,我就跑到桃園龜山的郵局去領錢。郵局的攝影機還有照到我,那時候是早上十點多。我人就在郵局啊,我怎麼可能殺人,難道我會分身嗎?

我就是這樣跟法官說,跟檢察官說。但是,他們不相信我的話。他們相信阿棋跟阿隆的話,他們說我幫他們買硫酸,讓他們在殺掉阿樹以後,可以把阿樹毀容,讓警察認不出來。他們說跟我很熟,而我也是因為缺錢,所以跟他們一起殺人和勒索。他們說了很多很多故事,要把我拖下水。我算是交到了壞朋友嗎?唉,其實我知道,阿棋跟阿隆也是逼不得已。警察打他們,踹他們,把他們的眼睛矇住,在鼻子跟嘴巴灌水,灌到他們不能呼吸。他們是因為被警察刑求,才說出這些假故事。但這些假故事,卻害得我失去了所有夢想,失去了自己的人生。

三年前,我終於被放了出來。因為現在的法律規定,還沒有確定判什麼罪的人,不可以關超過八年。出來以後,我見到了我的家人,我的媽媽。我覺得好對不起他們。受苦的不只有關在牢裡的我,還有因為我被其他人討厭,每天想辦法要救我的他們。

你們覺得,我算是犯人嗎?怎樣的人,才算是犯人?是檢察官找到了證據,證明一個人有犯罪,那個人才是犯人。還是說,如果一個人找不到證據,來證明自己沒有犯罪,那個人就是犯人呢?到底怎樣才對,連我自己都糊塗了。


我有好多好多問題,想要問老天爺。還有一個問題,想留給你:如果是你,你到底要怎麼證明,自己沒有犯罪?

阿棋故事

我叫做阿棋,我是阿強的表弟。我承認,我有參加綁架阿樹的事情,我做的事情,我一定承擔。但是,憑什麼一起參加的阿強就不用承擔,推得一乾二淨,好像都沒有他的事一樣?竟然還有人相信他?我聽到真的會笑死,也會哭死。

讓我來跟你們說清楚,那天發生什麼事。

那天,是1995年的91號,那天早上,我,阿強,還有阿隆,我們三個人開車去台北的大直,阿樹家門口。車是我開的,阿強負責指揮。到阿樹家的時候,是清晨7點多,我們把阿樹的車子輪胎弄破,然後就在附近埋伏。9點多的時候,阿樹要出門,發現輪胎破了,正在檢查,我們趁他不注意,就用刀子架著他,把他拉上車,載去汐止山上。本來,我們也不打算殺他,誰知道到了山上,阿樹竟然想逃跑。阿隆衝去抓住他,他還拼命掙扎,阿隆一刀砍向他的脖子,阿樹就這樣死掉了。

阿樹被阿隆殺了,阿隆跟阿強一起把阿樹埋了起來。挖土的工具,是他們之前就準備好的,跟我沒關係。阿強死了,但對我們最重要的錢可還沒拿到。我跟阿隆就打電話給阿樹的爸媽,要他們交出1500萬,來換回他們的兒子。我們沒讓阿強打,是因為阿強跟阿樹的爸媽認識,如果讓他打,聲音可能會被認出來。我們一開使用行動電話打,後來怕被警察發現,就改用公共電話打。我們先叫阿樹的爸爸把錢丟到高速公路下面的涵洞裡,這傢伙裝傻,沒丟錢。後來,我們又想叫阿樹的老婆搭火車來交錢,竟然連她也裝傻。那時候,我正在桃園的一個電話亭打電話給她,一出來,才發現自己已經被警察包圍了。

我就這樣被抓了,不久我就告訴警察,我還有阿隆跟阿強兩個同伴。這事情本來就不只我一個人參加,所有一起參與的人,都應該負起責任,不是嗎?

阿強這傢伙挺會編故事,說什麼自己十點多的時候在桃園龜山的郵局,不可能參加。你們別傻傻的被他唬住了,出現在龜山的郵局那有什麼困難。警察已經模擬過了,從阿樹家開車到龜山,花不到一小時就到了。我們綁架阿樹是早上九點。阿強難道不能先跟我們一起綁架阿樹,再開車過去龜山嗎?這樣子也才十點而已耶。你說,有沒有可能?阿強說的,一定就對嗎?

最近,就前幾個月而已,高等法院要審阿強,把我傳去當證人。哼,我才不要,我在法庭上就不說話,別人問我我都不理。那時候,我跟阿隆那麼簡單就被判死刑,憑什麼阿強就拖這麼久,憑什麼要我幫忙他?怎麼不是他來幫忙我?

阿隆故事

我是阿隆,我是阿棋跟阿強的朋友。是我害了阿強,是我跟阿棋害了阿強。我覺得對不起他,也對不起阿強的媽媽,但我們真的逼不得已,希望你們相信我,要相信我。

綁架阿樹的事情,阿強真的不知道,一點都不知道。參加這件事的人,只有我,阿棋,還有阿棋的哥哥阿泉。其實,主要規劃這件事情的,就是阿泉。阿泉本來是阿樹的同事,他缺錢用,就邀我們幾個一起綁架阿樹。把阿樹載到汐止山上的時候,我們開了兩台車,我是在前面,阿泉跟阿棋兩個則開另一台車跟在後面,押著阿樹。到了汐止,我們下車,阿樹卻認出了阿泉的聲音,知道是他以前的同事,就跟他苦苦哀求,要阿泉放他走。我跟阿棋先離開,讓他們兩個自己聊聊。過了十幾分鐘,我們回來,沒想到,唉,滿地都是鮮血,阿樹已經被阿泉殺死了。其實殺人的是阿泉,阿棋說是我,是為了要保護他哥哥。阿泉要我們把阿樹埋起來,我們就照做,把他埋進洞裡。

警察抓到了我以後,我就是這麼跟他們說的,但他們不相信。他們說,一定還有共犯。我就說沒有,他們一口咬定是我不說。我不是不說,就真的沒有共犯嘛。他們說,不說就打到你說。他們把我的手指一根一根中間放木棍,然後整個夾緊,我痛得哇哇大叫。他們又踢又踹,攻擊人最怕痛的地方,還把我的眼睛矇住,在鼻子和嘴巴上蓋毛巾,然後把水一直淋在毛巾上,一直淋,一直淋。你想想看,那種感覺是怎麼樣?我告訴你,好像被丟進海裡,永遠永遠都浮不上來。

就是因為這樣,我告訴警察,還有一個共犯,叫做阿強。你們說我膽小嗎?說我懦弱嗎?說我怕痛嗎?如果你們真的遇到,我跟你們說,你們會忍不住拜託警察,怎麼不趕快殺掉我?

我之所以想到阿強,是因為他是我的債主,我欠他錢,他一直催我還錢。我就想說,那就拖這個傢伙下水吧,這樣多一個人,也正好可以讓我晚一點被執行死刑。其實我很後悔,真的很後悔,他是無辜的,卻被我,還有阿棋給害了。

阿泉已經在國外被人殺死了。知道事情發生經過的,就剩下我跟阿棋了。除了我們兩個人說的話以外,檢察官沒有找到別的證據,可以證明阿強有罪。但是阿強就這樣被關了十六年,只因為我們兩個說的話。

我突然覺得,我說的話好重,好重,好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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